本頁保留舊站原始文章內容與網址。法規、文件與作業流程可能隨時間調整,實際辦理前請確認最新資訊。 1.首先"聯絡我們"確認 作業流程及費用、出團日期 2.簽訂跨國境婚姻媒合協會合約書及辦理單身證明 3.透過專業旅行社訂購旅程的機票及食宿 4.出發前往目的地安排相親聯誼,專業的台灣領隊帶您出國 5.抵達目的地下褟賓館、稍微休息,將為您解說相親過程 6.隔天,開始忙碌的相親聯誼,選擇多元化相親交友 7.經過幾天相親成功後,向女方家人提親商談婚事 8.女方身份資料傳回台灣,公證處辦理三代無血緣關係證明書 9.當地民政局涉外婚姻單位辦理結婚相關手續,領取結婚證書 10.舉行結婚喜宴。 11.新郎與新娘回娘家。 12.帶著新娘遊玩當地名勝。 13.協會專員會為您和新娘說明面談注意事項 14.相親結婚圓滿完成,您先回台灣新娘依依不捨送機 15.約3~4個月新娘入台, 在機場經移民署面談,您到機場接回家 16.我們是移民署認可的婚姻媒合協會,為您辦理相親結婚入台手續 完成結婚後,回台灣辦理的手續過程 1:台灣海基會文書驗證 2:移民署申請辦理入出境許可 3:移民署家庭訪談 4:配偶入台許可證寄送給大陸配偶 大陸辦理 1:大陸辦理入台通行證 2:大陸配偶來台 3:配偶在機場面談通過後入境 4:入境15天內向戶政事務所辦裡結婚登記手續 往大陸娶親應攜帶證件及物品 1. 護照 2. 台胞證 3. 身分證 、 二吋相片3張 4. 來回程機票 5. 結婚金飾 (金戒指一只、金項鍊一條)當地購買也可以 6. 法院公證過的單身證明書二份(有效期3個月以內) 7. 確定結婚者,辦理男女雙方無血緣證明書 如何申請單身證明書 (1)戶籍謄本5份 (2)身分證 (3)離婚協議書5份(離婚者備妥) (4)死亡證明書5份(喪偶者備妥) 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及離婚協議書各5份,連同身分證一起拿去法院公證處公證且註明去哪一省結婚(只能選擇一個省)